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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《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》政策解读

来源: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:2026-05-15

  为落实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,进一步优化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,区教育局形成了《深圳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》,相关政策解读如下:

  一、出台背景和依据

  (一)修订背景

  盐田区教育局通过《盐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》重大行政决策,确定了“2020年秋季起,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、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,小升初时不再享受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招生政策”。因此,2026年起,盐田外国语学校招生相应取消Ⅲ类生源(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直升生源)。为进一步优化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政策,对学校招生办法进行了以下调整:一是优先保障Ⅰ类生源就读,符合就近免试入学政策;二是盐田外国语学校继续按积分录取方式招收全区范围的生源就读,与往年的招生办法保持衔接。

  (二)政策依据

 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(2021年修正)

  2.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5)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〔2025〕5号)

  3.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粤教基〔2026〕1号)

  4.《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深教函〔2025〕17号)

  二、政策调整内容

  盐田区外国语招生政策在片区划分、积分排位录取及学位申请资料等方面与2025年的招生政策一致,主要有以下三个内容调整:

  (一)调整招生类别。生源类别由原来的三类调整为两类,取消Ⅲ类直升生源招生。(二)调整招生优先顺序。原招生办法优先满足直升生源,剩余学位30%招收面向梅沙片区招收Ⅰ类生源,70%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;拟调整的招生办法优先满足梅沙片区内符合条件的Ⅰ类生源,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,积分排位,录满为止。(三)调整Ⅱ类生源报名时间。原招生办法Ⅱ类生源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早于其他初中学校,方便积分未达到外国语学校Ⅱ类积分的学生改回片区学校就读;调整后的Ⅱ类生源网上报名时间与其他初中学校相同,符合初中学校招生一致性。

  三、新政策内容简介

 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位申请人分为Ⅰ、Ⅱ两类。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,Ⅰ类非自有产权房学位申请人需在梅沙片区居住满3年(截至当年2月28日),居住不满3年的,区教育局视当年学位情况在其他学区酌情安排学位;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,Ⅱ类非自有产权房学位申请人在盐田区居住时长参照Ⅰ类执行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优先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Ⅰ类生源,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,积分排位,录满为止。

  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,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和Ⅱ类学位申请人报名时间与其他公办初中一致,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学位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住房所在大学区学校。网上报名截止前两天,报名系统网站将公布当天上午各学校预录取积分情况,供家长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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